⒈ 降低官阶,降职。
引清 钱泳 《履园丛话·耆旧·耘松观察》:“未几,擢 贵州 贵西 兵备道,而以 广州 讞事鐫级。遂乞养,归田十年,母既终,不復出。”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十二:“治中 及 大宛 二县皆鐫级去,比题名録出,士论譁然。”《清史稿·高宗纪五》:“秋七月庚申, 索琳 以不职鐫级,以 伍弥泰 为理藩院尚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