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馀数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上六》:“又詔:用旧法取量添酒钱赢数,给推法司吏餐钱。”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一》:“天禧 末,上供惟钱帛增多,餘以移用颇减旧数,而天下总入一万五千八十五万一百,出一万二千六百七十七万五千二百,而赢数不预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