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劣质酒。
引《晋书·刘弘传》:“﹝ 弘 下教曰﹞酒室中云齐中酒、听事酒、猥酒,同用麴米,而优劣三品。投醪当与三军同其薄厚,自今不得分别。”《说郛》卷六六引 宋 窦苹 《酒谱》:“晋 时 荆州 公厨有斋中酒、厅事酒、猥酒,优劣三品, 刘弘 作牧,始命合为一,不必分别,人伏其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