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饰以虎皮之剑。
⒈ 饰以虎皮之剑。参见“班剑”。
引《文选·任昉<王文宪集序>》:“追赠太尉……给节加羽葆鼓吹,增斑剑为六十人。”李善 注引《汉官仪》曰:“斑剑者,以虎皮饰之。”张铣 注:“羽葆、斑剑,并葬之仪卫,增於常仪,为六十人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