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chén cí
注音ㄔㄣˊ ㄘˊ
繁体陳辭
⒈ 发布命令。
⒉ 发表言论,诉说。
⒈ 发布命令。
引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布令陈辞而又不至,则增修於德而无勤民於远,是以近无不听,远无不服。”
⒉ 发表言论,诉说。
引《国语·晋语八》:“臣尝陈辞矣,心以守志,辞以行之,所以事君也。”
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章表》:“并陈辞帝庭,匪假书翰。”
宋 陈亮 《祭金伯清父文》:“念归怨之何所,矢陈辞之靡他。”
清 唐孙华 《石鼓歌》:“陈辞纪事铺鉅藻,追匹《雅》《颂》非 齐 謳。”
1.听,在那维也纳金色大厅里,余音绕梁的中国古典乐声;那澳门政权交接仪式上,响彻会场的国歌声;在那世界辩论赛上,我们慷慨激昂的陈辞声……
2.一百十五、自己身上发生了这么神奇的事,他却只能说这些陈辞滥调,跟那些在学校里道貌岸然的领导一副嘴脸。
3.听,在那维也纳金色大厅里,余音绕梁的中国古典乐声;那澳门政权交接仪式上,响彻会场的国歌声;在那世界辩论赛上,我们慷慨激昂的陈辞声……
4.这就决定了面对社会的不平之事,律师应有拍案而起,仗义执言,慷慨陈辞的豪气和激情,没有这样的激情,我们的执业活动就会失去良知和正义的动力。